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评估结果的通知

2020-02-27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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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高等学校:


依据《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评估细则》,2019年10月至12月,教育部组织开展了能源与矿业、环境与轻纺、土木、水利与建筑等领域74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定期评估。现将评估结果公布如下。


产业用纺织品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12个中心评估结果为优秀;吹填造陆与滨海软土工程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54个中心评估结果为良好;其余中心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或未通过。


请有关学校和参评中心认真总结,以评促建,切实加强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发挥中心对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的牵引作用,围绕国家重大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9年度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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