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奖5人,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十七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揭晓!

2020-02-05 2756

关于公布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十七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获奖名单的通知


教港澳台办〔2020〕24号


有关高校: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十七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现已评审完毕,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基金会理事会暨顾问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意见,决定授予西安交通大学沈超等101人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十七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金发放


一等奖奖金50000元人民币,二等奖奖金30000元人民币,三等奖奖金10000元人民币。根据《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及青年教师奖管理办法》规定,奖金由霍英东教育基金会一次性直接拨付获奖者本人。


二、奖金申领


申领奖金须提供以下材料:(1)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十七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拨款申领表(附件2);(2)青年教师奖获得者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正反面均在同一张A4纸上)。


请将上述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后寄至我办。经审查合格后,奖金将在三个月内下拨至获奖者账户。


三、奖金保留


青年教师奖获得者如目前不在国内,基金会可为其保留奖金至2023年2月28日,逾期不申领按自动放弃处理。


联系人:王海峰、杨晨 电话:010-66096904


传真:010-66018223 邮箱:gat@moe.edu.cn


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邮编100816 


附件:

1.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十七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含西部高校青年教师基金)资助名单


2.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十七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拨款申领表


3.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及青年教师奖管理办法


4.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情况报告


5.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项目总结报告书


版权申明:本文来源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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