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前董事长受贿物40多人点1天1夜 落马两年被判无期

2022-03-17 1857

  3月16日晚,最高检在官方微博中发布《案“鉴”:这起“反腐”大案,我们做到了“极致”》视频,首次揭秘了“袁仁国案”办案细节。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袁仁国出生于1956年10月,贵州仁怀人,曾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

  早在2018年10月,贵州省监察委员会对茅台集团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袁仁国涉嫌职务违法问题立案调查。视频显示,在办案过程中,40多名办案人员从袁仁国家中清点出黄金制品、手表、珠宝、字画等1588件,其中不乏象牙等稀有物品,以及人民币、美元、英镑现金等若干,办案人员用了一天一夜才清点完毕。

  据了解,该案件具体由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承担审查起诉工作。“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案件。其时间跨度特别长,案件笔数特别多。”办案人员称,“虽然他(袁仁国)只是一个受贿罪,但是他的受贿手段是比较复杂的。整个案件卷宗大概100多本。”

  经审查发现,整个案卷凸显出来的都是袁仁国利用特殊资源的审批权,大肆为不法经销商违规从事茅台酒经营提供帮助的行为事实。袁仁国从1994年到他案发为止,受贿金额高达1.1亿元。2021年9月,袁仁国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被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此前报道:

  茅台原董事长袁仁国被判无期:收5公斤金鼎 妻儿靠茅台获利2.3亿

  2021年9月23日上午,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政协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袁仁国受贿案,对被告人袁仁国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袁仁国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4年至2018年,被告人袁仁国先后利用担任贵州省茅台酒厂副厂长、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获得茅台酒经销权、分户经销、增加茅台酒供应量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29亿余元。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袁仁国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袁仁国受贿2050万元系未遂;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妻子儿女曾靠茅台酒获利2.3亿

  2020年年初,反腐电视专题片《国家监察》在央视播出,专题片中提到了袁仁国的案情。

  袁仁国,茅台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在茅台集团40多年,从一名酿酒车间工人一步步成为一把手,随着职务的提升,他开始利用手中权力违规批专卖店、批“后门酒”,谋取巨额私利,最终走向违法犯罪。

  袁仁国一方面长期将茅台酒经营权作为搞攀附权贵、搞政治投机的工具,通过利益输送找“后台”、寻“靠山”, 为甘肃省委原书记王三运、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等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办理茅台酒经营权并增加配额指标。

  另一方面,袁仁国靠“批酒”大肆谋取私利。自2004年以来,仅袁仁国妻子和儿女违规经营茅台酒就获利2.3亿余元。一大批经销商、供应商千方百计和袁仁国拉关系、搭人脉,大搞利益输送,袁仁国办公室外的走廊,曾经每天门庭若市。

  贵州省纪委监委专案组工作人员刘勃介绍,有个经销商为了讨好袁仁国,送给袁仁国一个定制的5公斤金鼎,上面还刻了一句诗“酒冠黔人国”。为了讨好他,经销商给他做金鼎时特地把里面的“人”就换成了袁仁国的“仁”字,即“酒冠黔仁国”。

  2019年5月,袁仁国被“双开”。“我知罪、认罪、悔罪,我希望通过我的事情对茅台集团的整改提供一些制度上的反思,从制度上铲除腐败的土壤。

  袁仁国被查后,“茅台乱象”得到专项整治。贵州省出台一系列措施,彻底取消批条零售,从制度上消除权力寻租空间。

  2019年8月8日,贵州省监委驻茅台集团监察专员办公室挂牌成立,和集团纪委合署办公,进一步强化了省纪委监委对茅台集团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增强了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

  另外,专题片披露的信息显示,贵州省原省委常委、副省长王晓光就长期做着卖茅台酒的无本生意。他通过时任茅台集团总经理袁仁国等人,为家人和亲属办了四张茅台特许专卖经营权,7年获利4000多万元。

  此外,王晓光家中有一间房子堆满了茅台酒,数量达到四千多瓶。落马前,王晓光觉得家里名酒太多不安全,为了销赃,他把年份茅台酒分批倒入了自己家里的下水道。

  2018年9月,王晓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9年4月,王晓光一审被判20年,并处罚金1.735亿元。

  附:袁仁国简历

  袁仁国,男,汉族,1956年10月生,贵州仁怀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酿酒大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1975年—1991年3月,贵州茅台酒厂参加工作,历任办公室秘书、办公室副主任、车间主任、支部书记、厂长助理等职务;

  1991年3月—1997年1月,贵州茅台酒厂副厂长、党委委员;

  1997年1月—1998年4月,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1998年4月—2000年12月,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0年12月—2011年10月,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兼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1年10月,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7年1月6日,贵州人大网站引用贵州日报消息,在1月5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袁仁国被任命为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8年2月,任贵州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8年5月,袁仁国不再担任贵州茅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董事、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相关职务。

  2019年5月5日,政协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免去袁仁国同志政协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员会常务委员、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省政协委员职务。

  贵州省政协第八、十届委员会委员,贵州省第九届、第十届党代会代表,贵州省第十届人大代表,中共贵州省第十、十一届委员会委员,第十、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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