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离职却遭高校要求返还工资!网友:确实该还啊

2020-09-29 65097

近日,河南某大学两位教师因人才政策问题向高校提出离职申请,不料却被要求需返还全日制读博期间的工资补贴才可离职,此举遭到这两位教师的极力反对,并将高校告上了法庭,一时间,高校人才引进中的矛盾再度引起人们关注。


该不该返还工资补贴?双方各执一词

简单梳理一下,其实此起事件的争执点在于:高校究竟应不应该要求教师返还读博期间工资补贴?相关协议是否具有合理性?对此,双方都有不同的说法:

离职教师认为:就读博士期间,我已经依照学校要求进行全职工作,并参与了不少学校工作,我付出的劳动应该有相符合的报酬,自己也属于学校的在编教师,拿的不是学校发的工资,所以不应该按现在所要求,全部归还给学校,这是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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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则认为:本身按照此前签订的《协议书》是“统招非定向”,给予他们的经费就是以借款担保形式支付,不存在工资一说;按照条例,教师在外培训完,是需要按照要求回校工作到服务期满,满了之后就能抵消那一部分借款,“我们不是真的要他们拿笔钱,我们只是希望教师回校工作。”


网友则普遍认为:站高校,契约精神都没有当什么老师?如果当初不是拿着学校的资源去进修,现在能有这个学历?进修完了不回来服务学校,以后哪有学校肯出钱给教师进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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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与教师矛盾事例激增,依靠协议限制人才去留是否合理?

2020年8月23日,山西忻州一教师向学校提出离职,遭索赔42万元,理由是服务期未满,双方因此争论不休;

2020年9月2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一工作2年的老师因家中母亲病重急需人照顾,不得不向学校提出离职申请,并表示愿意为违约承担相应责任,但学校以未完成8年服务期拒绝了该请求;


诸如此类事件频发,可见这一现象并非偶然,现在高校为了防止人才流失严重,纷纷采用了签订协议等方式留住教师,有些更夸张的更是以扣留教师档案,逼迫教师要么给钱,要么留人,反正你的档案在我这里。而随着矛盾的不断加深与激化,很难不让人去思考其背后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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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人才流失严重,单靠协议傍身不是长久之计

努力改善当前的环境,提高待遇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以及优厚的待遇,是触动人才流动的关键点之一,谁都想拥有足够好的经济基础去提升生活品质,高校教师自不例外。可是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2013年部分高校教师收入调查数据显示,年薪10万元以下占据47.7%,年薪20万元以上的仅为3.4%,可见教师工资待遇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提供待遇可能是当前最行之有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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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教师行政类工作,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许多优秀教师,除了面对平日繁重的教学任务、考核目标之外,还得进行行政管理工作,很多人都曾感到力不从心,尤其是面对复杂的人情关系,即做不好行政工作,还影响教学任务。只有减轻教师的不合理负担,才能使他们安心教书、静心育人。

高校与教师之前的关系,本不应该如此剑拔弩张,弄得法庭相见,也只能是一盘“双输”的棋局,互相换位思考,互相宽容理解,又怎么可能会让事情演变成如今的一番局面。


注:本文为AEIC学术交流中心原创,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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