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I投稿说明作者排序

2025-08-05 26

SCI投稿说明作者排序,规范的作者排序是科研诚信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者应建立"贡献决定署名"的基本意识,摒弃论资排辈、利益交换等不当做法。团队负责人有责任确保署名公平,特别是保护青年学者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一、作者排序的重要性


在SCI期刊投稿过程中,作者排序绝非简单的姓名罗列,而是对科研贡献的真实反映和学术道德的体现。合理的作者排序不仅关系到每位研究者的学术声誉,更直接影响研究成果的认可度和后续学术评价。


从学术伦理角度看,作者排序体现了科研工作的分工与贡献程度。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ICMJE)制定的作者资格标准明确指出,列为作者的研究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对研究概念或设计、数据获取、分析或解释有实质性贡献;参与起草或修改重要学术内容;最终同意发表版本;同意对研究各方面负责。这些标准为作者排序提供了基本依据。


SCI投稿说明作者排序


在科研评价体系中,作者排序直接影响个人学术成果的认定。许多高校和科研机构在职称评定、奖项申报时,对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赋予更高权重。特别是在医学、生命科学等领域,第一作者通常被视为实验工作的主要执行者,而通讯作者则代表研究团队的负责人。


二、作者排序的国际规范


国际学术界对作者排序已形成若干公认准则,投稿SCI期刊时需特别注意这些规范。ICMJE标准是广泛采用的指导原则,其核心是要求每位作者都应对研究有实质性贡献。仅提供资金、收集数据或一般性监督并不构成作者资格。


不同学科领域可能存在排序惯例差异。在实验科学领域,第一作者通常是完成大部分实验工作和初稿撰写的研究者;理论物理、数学等领域则常按姓氏字母排序;某些欧洲团队可能将资深研究者列为第一作者。投稿前应了解目标期刊的具体要求,不少SCI期刊在"作者须知"中明确列出排序原则。


通讯作者的标注方式也需规范。通常通讯作者在姓名右上角用星号(*)标注,并在脚注中注明"*Corresponding author",同时提供电子邮箱。部分期刊要求所有作者注明具体贡献,如"概念设计"、"数据分析"、"论文撰写"等,这种"贡献者角色分类法"(CRediT)正被越来越多期刊采纳。


三、常见作者排序模式解析


第一作者(first author)是研究工作的主要执行者,通常承担了实验设计、数据收集与分析、论文初稿撰写等核心工作。在共第一作者情况下,应在脚注中注明"These authors contributed equally to this work",部分期刊允许标注共同第一作者为"Co-first authors"。


通讯作者(corresponding author)是投稿过程中的主要联系人,负责与期刊编辑部沟通、回复审稿意见等。通讯作者不一定是资深研究者,青年学者作为通讯作者的情况越来越普遍。多位通讯作者时,需明确标注"共同通讯作者"(Co-corresponding authors),并说明各自责任分工。


中间作者的排序应反映实际贡献大小。贡献相近的作者可按姓氏字母排序,或协商确定。学生作为中间作者时,导师应客观评估其实际贡献,避免"友情挂名"或"强制挂名"现象。所有列入作者名单的人员都必须符合ICMJE的作者资格标准。


四、作者署名争议的预防与解决


预防署名争议的最佳方式是在研究初期明确分工与预期。建议研究团队在项目启动时签署"作者贡献协议",明确各成员角色、预期贡献及排序原则。定期召开组会讨论研究进展和作者贡献变化,确保动态调整署名顺序。


当出现署名争议时,应遵循以下解决路径:首先团队内部协商,依据实际贡献调整;协商未果时可请学科领域权威或机构学术委员会仲裁;必要时可联系目标期刊编辑咨询意见。切忌在争议未解决时强行投稿,以免引发学术伦理问题。


特别警惕"荣誉作者"(guest authorship)和"幽灵作者"(ghost authorship)问题。前者指对研究无实质性贡献却被列为作者,后者指有实质性贡献却未被署名。这两种情况都违反学术伦理,可能导致论文撤稿。某些期刊要求所有作者填写"作者贡献声明表",正是为了杜绝此类问题。


五、特殊情况处理指南


共同第一作者的处理需谨慎。越来越多的SCI期刊允许标注2-3位共同第一作者,但需在脚注中明确说明。应注意:共同第一作者数量不宜过多(一般不超过3人);每位共同第一作者的贡献应相当;部分检索系统可能只识别第一位作者为第一作者。


跨机构合作时的作者排序应尊重各方的实际贡献。通常由主要完成单位的研究者担任第一作者,其他机构贡献者按参与程度排序。多中心研究可能采用"合作组作者"形式,在文末列出所有参与者姓名和单位。


学生与导师的署名关系应遵循学术规范。导师提供经费和指导不一定构成作者资格,只有实质性参与研究设计、数据分析或论文撰写时才应列为作者。学生独立完成的研究,导师不应强制要求通讯作者位置。部分期刊专门设有"导师声明"栏目,说明导师在学生研究中的具体角色。


作者单位标注也需规范。每位作者应注明当前所属机构,曾工作过的单位如与研究相关也可列出。访问学者应同时标注原单位和访问单位。单位变更的作者,投稿时一般以进行研究时的所属单位为准。


六、投稿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在线投稿系统操作需仔细。大多数SCI期刊使用Editorial Manager、ScholarOne等系统,要求按顺序输入作者信息。特别注意:作者顺序一旦提交很难修改;通讯作者邮箱必须准确;ORCID等研究者ID可提高识别度。


投稿信(cover letter)中应声明作者排序已获全体同意。典型表述为:"All authors have approved the final version of the manuscript and agree with its submission to [Journal Name]." 涉及利益冲突时也需在投稿信中说明。


校样阶段是检查作者排序的最后机会。收到期刊校样后,全体作者应共同核对:姓名拼写是否正确;单位标注是否准确;作者顺序是否无误;通讯作者标识是否清晰。任何修改都需通过期刊规定流程进行,不可自行更改。


作者变更的处理需特别谨慎。投稿后如确需增减作者或调整顺序,必须向期刊编辑部提交正式申请,说明变更理由并提供全体作者同意的书面证明。未经许可擅自变更作者可能导致投稿被拒或论文撤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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