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调剂办法

2020-06-16 2826

天津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调剂办法,艾思学术整理如下,内容仅供参考: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我校调剂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中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及我校公布的调剂工作办法实施。


二、考生调剂条件

(一)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天津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科目包含数学的专业是否接收初试科目中未考数学的考生调剂由学院自行确定,如接收,须加试数学,加试数学满分为150分,合格分数为60分及以上,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数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同等学力考生调剂需符合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招生章程及招生目录相关规定,需满足以下条件:

1.英语水平通过CET-4级(拥有CET-4合格证书或CET-4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2.在国家科技统计源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一篇;

3.不能跨专业调剂;

4.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5.部分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六)符合学院各专业制定的调剂学术性条件要求。


三、调剂政策

(一)报考我校的一志愿考生学院、专业、学习方式发生变化的都视为调剂。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研招网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二)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三)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四)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户口等留在原单位。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学校不提供住宿。按照国家奖助学金政策,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不发放国家奖助学金。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我校专业,须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

(六)一志愿报考学术学位专业考生可申请向专业学位专业调剂,不接受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考生向学术学位专业调剂。

(七)一志愿报考全日制专业考生可申请向非全日制专业调剂,不接受一志愿报考非全日制专业考生向全日制专业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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