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I论文审稿阶段会有哪些常见的修改内容呢?
SCI论文审稿阶段会有哪些常见的修改内容呢?要想成功发表SCI论文,要经过审核环节。可审核环节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通过的,还需要作者在审核完后对审稿人的意见进行修改。那么本期艾思科蓝小编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SCI论文审稿常见的修改内容。
1.没引用该领域的重要参考文献。
之所以将参考文献放在第一篇,是因为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大多出现在前言的引言部分。在每个研究领域,每年都会发表大量的学术论文,有的领域每年可能发表数百篇甚至上千篇论文。在撰写的研究性学术论文中,通常被引用次数会少于一定数量。很多期刊要求研究论文的被引频次小于60次,有的是30次。在这时,为了更好地将研究内容与该领域的主要研究联系起来,最好的办法在引用该领域的主要综述论文的同时,再去引用部分主要研究成果,这样大部分的研究成果就都可以被间接引用。另外,在很多人的论文中,引用的参考文献基本都是属于10年前的论文,并没有引用最近的成果。在这种情况下,审稿人可能会认为所报道的研究领域太陈旧,没有创新性,可能会直接导致稿件被拒。对此,一些期刊明确要求50%的被引参考文献必须是近3年的论文。
2.实验步骤描述的不完整。
在写论文的过程中,很多人认为最好的结果就是漂亮。因此,他们会忽略或很少关注实验研究步骤的描述。审稿人遇到此类稿件,很容易给出“研究结果很好,但由于对实验研究步骤描述不清楚,其结果不具有说服力”。如果遇到“好心”的审稿人,他可能会要求作者修改。如果审稿人“太忙”,稿件可能会直接被拒。道理很简单,任何人的实验结果都是以实验程序正确为前提的。如果实验程序有误,研究结果虽然最“漂亮”,但并不“成立”。
3.对实验结果过度的“加工”。
研究论文之所以能发表,是因为作者的研究成果中有很多以前没有做过或没有发现的现象或发现。 这并不是代表所有的实验研究都会产生好的结果。因此,许多人为了“发表”论文而过度加工研究结果。过度加工研究成功有这几种情况发生:第一种是直接修改研究成果。修改后,所有的实验结果都很漂亮,以此来欺骗审稿人。第二种是直接应用他人的研究成果。有时,作者没有做出好的结果,却发现别人的研究领域与自己相似,就直接把别人的研究成果据为己有。或者修改别人的英文结果用其他语言发表,或者修改其他语言的论文用英文发表。第三种是“挑”结果。在一个实验结果中,有一些积极的结果,也有一些消极的结果。为了发表,只说明结果的正面或负面部分。显然,如果发现以上三种情况,后果将是非常严重的。
4.研究结果分析的不深入。
经常审阅一些论文,研究成果也不错,但就论文写的来说,更像是实验报告,而不是研究论文。是因为论文单单只是描述了他们的实验发现,并没有证明他们的发现是可靠的,更没有说明他们的发现是否对该领域有着重大意义。显然,这样的论文很可能会因为缺乏理论深度而被拒绝。一般情况下,一篇好论文,它的讨论部分应该占论文篇幅的三分之一。
5.研究结论有不成立的现象。
一般研究结论应该只说明研究结果和结果讨论中出现的内容。然而,一些作者在结论中包含了许多非论文研究结果,这具有误导性。此外还有一个重要的现象那就是不少人的研究结论和论文摘要都是重复的。这样的论文是不可接受的,应该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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