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学术论文写作方法有哪几步?
法学学术论文写作方法有哪几步?对于每个需要撰写论文的人来说,写好一篇论文十分关键,但是任何经得起推敲的论文,哪怕是得出错误结论的论文,都必须具备以下这样的结构,法学论文当然也不例外,下面艾思科蓝小编就跟大家谈谈这几部分是怎么写的。
(一)绪论(introduction)
绪论,即常见的“序”、“前言”或“引言”.绪论部分可大可小,根据论文而定。绪论是一篇合格论文的开头部分,一般包括下列内容:研究的理由、目的、背景、前人的工作和知识空白,理论依据和实践基础,预期的结果及其在相关领域里的地位、作用和意义。
在绪论中,作者应当简单地提出法学论文所研究(讨论)的问题,回顾以前对该问题的结论或者对该问题的研究状况,说明本论文的目的,有时还需简要地将介绍论文在论述问题时采用的方法以及论文的大体内容。绪论的文字不可冗长,内容选择不要过于分散、琐碎,措词要精练,要吸引读者读下去。
绪论的篇幅大小,并无硬性的统一规定,需视整篇论文篇幅的大小及论文内容的需要来确定,长的可达700-800字或1000字左右,短的可不到100字。
(二)本论(straight matter,main body)
撰写本论时应当注意两个问题,即法学论文写作的步骤与论文对他人资料的引用。
1.论文写作的步骤
第一步应当介绍该问题的历史发展、现实存在的问题、学说史或者历史沿革,目的在于考察该问题的来龙去脉,让读者对该问题有大致的认识。笔者认为,论文是否有历史发展部分及其写作质量是衡量一篇好论文的主要标准之一。
第二步是归纳学说。在提出问题时,应当对问题的背景、学说等作出解释或者归纳,使读者了解该问题在整个学科领域中的地位及其重要性。对于论文拟讨论的问题或者相关问题,如果前人已经讨论过,这时也必须作简要的介绍和评价。
第三步是探索与问题有关的法律思想。这实际上是为论文结论寻找理论依据,如果是涉及法律规范的解释时,则主要是探求立法者的意图。
第四步是对判例进行研究。如果有判例的话,应当尽量去挖掘,.用判例来说话。利用判例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利用正面的判例,作为论文结论或者论证过程的佐证;另一种是利用反面的判例,从对判例的批判分析引出论文的结论。所以,无论判例的结果如何,如果用得恰当对写出一篇好的论文来说都是非常有用的。
第五步是作社会调查。社会调查的目的是为研究收集第一手资料,使得论文结论有坚实的社会基础,而非凭空想象的结果。一个高水平的社会调查,应当事先列出调查问题的详细提纲,并根据调查的进展随时调整。
第六步是比较法研究。比较法的方法是法学研究常用的方法,尤其是在环境法研究中。通过阅读国内外相关著作,对相关立法、理论、制度等进行比较,找到最好的或最合理的东西。进行比较分析应当避免“外国的一切都是好的,都是中国应当借鉴的”这样的结论,而应对不同立法、理论、制度等的产生背景、历史传统、地域特征等进行比较,发现其适用条件和范围,从而对完善中国的相关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对策。
第七步是讨论。即对自己所想提出的思想观点展开论证,同时对自己所不赞成的理论观点进行批判,提出并阐释自己的理论见解。当然,这一步也许会因写作方法的不同而与前几小部分相互结合。
在本论的撰写过程中还应当对用词形式或用语多推敲或者核实,尽量使用“法言法语”.对有借用的其他学科的术语最好作出解释,以免引起误解。避免出现评阅老师经常提到的所谓的“硬伤”.
2.论文引用
在法学论文写作中经常需要引用到前人的观点,以及当前的一些政策法规,我们需要对引用部分进行标记,并在参考文献中体现出来,这是对前人研究成果的尊重,也有助于提升学术人员的道德修养。
(三)结论(result,discussion and conclusion)
毕业论文的结论是对全文观点的总结,按照(1)、(2)、(3)的模式编写,当然并不一定写上(1)、(2)、(3)。结论是以研究成果为前提,经过严密的逻辑推理和论证所得出的最后结论。在结论中应明确指出论文研究的成果或观点,对其应用前景和社会,经济价值等加以预测和评价,并指出今后进一步在本研究方向进行研究工作的展望与设想。结论应写得简明扼要,精练完整,逻辑严谨,措施得当,表达准确,有条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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