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6-10-31 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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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1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一、招生方式

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按考生来源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本科直博三种招生方式。

  • 普通招考: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 硕博连读:从我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二、三年级全日制在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 本科直博:面向校内外具有推荐免试资格,且符合我校接收推免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拔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二、招生人数

各院(系)公布的招生人数中包含本科直博生及硕博连读生,不含部分专项计划。

各导师的实际录取人数,将在录取阶段,依据其承担科研任务、生源质量、所在院(系)的招生总名额等因素综合确定。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务必仔细查阅报考院(系)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和招生专业目录,及时了解报考院(系)的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情况等信息。

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高校专项计划、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等属于专项计划,报考要求等详见附件1专项计划说明。


三、报考条件

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书面推荐。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除(一)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

学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或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满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在全国核心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四篇及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如作为第一主持人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者发表文章数可酌减,但不得少于两篇。③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单证专业硕士在报考时如果尚未获得硕士学位,须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符合上述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

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应届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符合报考院(系)提出的其他报考条件。
报考专项计划的,还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专项计划说明。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除(一)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报考院(系)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中的报考条件。


四、报名办法

特别提示: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章程及报考院(系)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报考信息不实者,一经查实,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报名时间:2026年11月10日10:00至12月1日16:00(北京时间)。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为:https://yz.bnu.edu.cn/。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相关说明。本招生年度内,每名申请人最多可填报我校一个志愿。 报名费20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2、提交书面报名材料的时间、内容及方式须符合报考院(系)“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申请—考核”制办法)中的要求,详见报考院(系)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


五、考核

考核分为初审选拔和复试考核两个阶段,由院(系)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具体流程及要求见院(系)“申请—考核”制办法。

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须在参加复试考核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供院(系)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思想政治理论。


六、录取

按照“立德树人、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依据院(系)考核结果,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北京校区和珠海校区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北京师范大学(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北京师范大学(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录取前须签订非定向就业培养协议。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京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博士研究生除外),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学费、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费
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报到时缴纳。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普通博士生(含普通招考博士生、硕博连读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万元,三年共计3万元。普通本科直博生(不含“卓越博士”计划)前两学年按学术学位硕士生标准缴纳学费(每生每学年0.8万元),后三学年按普通博士生标准缴纳学费。“卓越博士”计划本科直博生五学年均按普通博士生标准缴纳学费。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等详见附件2专业学位学习方式、学制学费一览表。

学制及学习方式

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在学制规定年限内,均须全脱产学习。
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四年,在学制规定年限内,均须全脱产学习。
本科直博生学制五年,在学制规定年限内,均须全脱产学习。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四年,仅招收定向生。


八、住宿安排

在录取时学制规定年限内,除其他已明确住宿安排的研究生外,培养地点在北京的非定向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年由学校在昌平校园G区安排住宿,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由学校在海淀校园安排住宿;培养地点在北京的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和定向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培养地点在北京的本科直博生住宿依据培养模式另行安排;培养地点在珠海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由学校在珠海安排住宿。

其中人工智能学院的非定向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由学校在昌平校园G区安排住宿;培养地点在北京、定向就业单位在京外,且属于下列专项计划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由学校在昌平校园G区、海淀校园和育荣校园统筹安排住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计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专项计划”“援疆师资计划”。


九、其他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请及时关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试题及参考书目。
若2027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适时做出相应调整,调整情况将及时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请注意查看。
联系方式: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58808156
招生咨询邮箱:yanzh@bnu.edu.cn
办公地点:主楼A区103室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北京师范大学各院(系)联系方式请点击此处查询。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监督邮箱:yanzhjd@b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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