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大学2025年计划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交叉学科等11个门类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教育、出版、戏剧与影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电子信息、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及材料与化工等9个类别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二、招生方式与规模
我校博士研究生按报考来源分为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及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为原则,实行“申请-考核制”,具体见《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https://grawww.nju.edu.cn/14/1c/c2707a594972/page.htm)。
我校2025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我校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招生专项及生源情况对各学院(指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各二级招生单位,以下简称“学院”)实际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四、报名时间
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者均须进行网上报名,请登录“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nju.edu.cn/main.htm),点击网页上方“网上报名”-“博士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1. 普通招考类
网上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南京大学2025年报考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类)网上报名须知》。
考生须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缴费完成后,不办理退款手续。
2. 硕博连读类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报考学院网站。
3. 直接攻博类
具体见《南京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网址为https://yzb.nju.edu.cn/ed/ab/c47863a716203/page.htm。
五、报考材料
1.寄送至学院的材料
考生根据所报考学院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在学院规定的申请材料交寄截止时间之前(以寄出邮局邮戳或凭据为准),将申请材料直接寄送至相关学院指定地址。
2. 寄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材料
网上报名后,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将下列指定材料在2025年1月6日前(以寄出邮局邮戳或凭据为准)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到仙林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仙林校区行政北楼91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5-89683251,邮编:210023)。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电子信息085400、资源与环境085700、生物与医药086000及材料与化工085600)的考生,提交至少一项与工程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复印件。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提交代表性成果复印件,代表性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国内外核心刊物上至少公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有专著出版(含独著或合著)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专业奖励。
六、考核
报考者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具体考核要求和时间安排请见报考学院官网公布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如有疑问可联系报考学院咨询。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考试科目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考试时间3小时,具体考试安排以“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通知为准。政治理论考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参加政治理论考试及学院考核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等材料备查。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由报考学院确定的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七、专项计划
1. 南京大学“卓越工程师联合培养专项”
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推动关键领域科技创新,探索工程博士培养新机制,培养卓越工程师领军人才,我校设立“卓越工程师联合培养专项”,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 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南京大学战略合作”专项
2025年,我校全面启动“中国科学院—南京大学战略合作”专项招生工作。本专项围绕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南京大学“奋进行动”,在人才培养、科教融合、创新创业教育等方面深化合作,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高度,主动响应并探索建立健全联合培养工作长效机制。“中国科学院—南京大学战略合作”专项招生博导详见附件附录,本专项仅招收全日制考生,由学校统筹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 南京大学“跨学科博士项目”
为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解决重大战略问题、储备战略人才,探索基于高水平科研项目、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重大工程项目支撑的博士培养新机制,我校自2020年起设立“跨学科博士项目”。
“跨学科博士项目”招生博导详见附件附录,本专项仅招收全日制考生,由学校统筹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4.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我校2025年博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情况详见附件《南京大学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报考说明》。
5. 其他各类专项计划
“援疆博士师资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等专项计划申请者通过学院考核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数、专项计划相关要求统筹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部分学院及导师团队可招收“合肥实验室联合培养专项”“张江实验室联合培养专项”“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联合培养专项”“苏州实验室联合培养专项”等专项博士研究生,具体可咨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相关学院。
八、信息公开
招生学院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如下信息:
1.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2. 材料评审结果;
3.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
4. 学院拟上报学校录取名单;
5. 学院认为重要的其他信息等。
九、录取
招生学院依据本单位“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结合招生学院具体工作进程,根据报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综合成绩等,在2025年招生计划内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确定拟上报学校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拟录取名单将上报教育部审核,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结果为准。
对于被我校拟录取的非定向考生,我校将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在调档审查合格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对于被我校拟录取的定向考生,我校将与考生及考生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合同书,签订完毕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所有报考者的录取资格只在2025年有效。
十、学费
十一、其他 1. 基本学制:南京大学直接攻博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五年;普通招考及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四年,其中,非全日制的电子信息085400、资源与环境085700、生物与医药086000及材料与化工085600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五年。 2. 就业方式:博士研究生分为非定向就业及定向就业。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定向培养,不转户口、档案。 3. 学习方式:博士研究生有全日制及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我校2025年拟招收非全日制博士的专业学位类别为:教育045100、出版055300、电子信息085400、资源与环境085700、生物与医药086000及材料与化工085600。我校其他专业招收的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 4. 考生在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目录、报考学院的“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及相关通知。我校部分学院、专业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同等学力身份考生、定向考生报考,具体见2025年招生目录“备注”及报考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如有疑问,请在报名阶段咨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相关学院。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相关专业不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计划”“对口支西”等专项计划考生报考。 5. 关于导师在本年度招收各类学生等情况,请考生在报考前咨询报考学院。原则上每位博导每年最多招收1名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含教育部专项招生计划),各学院可在此基础上明确相关要求。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不能变更报考学院、专业及导师。 6. 报考苏州校区各专业的考生,录取后根据学院要求在苏州或南京培养,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苏州校区各单位在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备注信息中注明,其他单位均在南京校区。 7.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学院情况如下: 8. 学校依法颁发博士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详细政策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 9. 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订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考试或无法被录取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10. 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或招生专项等,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在“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最新文件政策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