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生900名左右(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公开招考),其中工程博士197名。招生专业与导师信息查看2025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和导师介绍。各学院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我校招收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我校各学院用于公开招考的招生计划详见附表,各学院导师的招生名额有限,报名前考生必须向报考学院和导师进行咨询,了解报考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情况并征得导师同意后再报名。
直接攻博是面向校内外选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硕博连读是面向校内在读硕士生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1)公开招考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按照“申请-考核”方式遴选博士生。公开招考的全日制学术博士(除专项计划外)原则上仅招收非定向就业(非在职)博士生。对于创新能力较强、学术(科研)成果较为突出、招生导师认为具有较强培养潜质且同意推荐的在职人员申请报考,由学校统一审核同意后,方取得参加综合考核资格。公开招考的全日制工程博士计划仅招收非定向就业(非在职)博士生,非全日制工程博士计划仅招收定向就业(在职)博士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的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3、同等学力者必须具备下述条件: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计算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已进修完成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生学位课程(由研究生院出具课程成绩单)。5、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人不能为报考导师。6、符合《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申请条件。7、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的考生一般来自大型企业、重要科研院所等单位,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其所在单位承担的国家重大科研、重大工程等项目中担任技术骨干或管理骨干。
1、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1)非定向就业:录取前,我校须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学生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2)定向就业:录取前,我校须和考生及其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2、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选择入学时间(春季2025年3月或秋季2025年9月),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往届硕士生须选择春季入学;应届硕士生应根据实际毕业时间选择春季或秋季入学,且必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历或学位证书。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6日~12月23日http://202.119.85.163/open/recruitxlbs/signin.aspx(1)《南京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结束后生成)。(3)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英语水平证明材料(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a)取得硕士学位考生: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同时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如无可不附);本科阶段的学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同时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无可不附)。(b)应届硕士生考生: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阶段的学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同时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无可不附)。(c)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同时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士学位证书及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原件。如果是国(境)外学历,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5)代表学术水平的证明材料(论文、专利、著作等成果)。(6)考生个人陈述(包含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修计划)。(8)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将以上申请材料按顺序扫描成1个pdf文档于12月2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报考学院邮箱(联系方式见附表)。2024年12月29日前,各学院组成材料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意见,提出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布。同等学力考生须在综合考核前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在综合考核时须加试报考学科专业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报名费120元,综合考核费80元。缴费方式:报名费120元,2024年12月24日前登陆博士报名系统,在“审核、材料”一项中点击交纳报名费,逾期未交视为报名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在学院公示综合考核名单3日内登陆博士报名系统,在“准考、考试”一项中点击交纳考核费,交纳综合考核费80元,逾期未交视为放弃考核资格。1、我校根据2025年招生规模、考生申请材料、导师考核和综合考核成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2、非定向就业考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经审查合格,发放录取通知书,未按规定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录取前由我校与考生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定向就业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拟录取的考生分为春、秋两季入学,入学报到时须交验本人录取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2、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向所有博士生收取学费,全日制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非全日制博士生学费标准为20000元/生·学年。3、学校面向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建立了多元的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三助”津贴、研究生困难补助、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保障学生的学习生活。具体见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管理办法。4、博士生可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经国家留学基金委遴选批准后可至国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进行联合培养;学校每年资助优秀博士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
1、如教育部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调整,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予以公布。2、定向就业博士生不安排住宿,考生应慎重决定后选择报考。3、对于在博士生报名、考核和招生录取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视具体情况对其作取消报名资格、取消考核资格、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等相应处理。1、各单位公布的公开招考计划根据2024年招生计划制定,仅供参考。各学院实际公开招考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公开招考计划中不含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招生计划。(1)“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计划”,含在公示的公开招考计划中,招生专业为数学、物理、力学、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和兵器科学与技术等相关学科,联合培养单位包括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一研究院、第五研究院和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报考联合培养计划的考生,报考前须咨询报考学院。优先接收联合培养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我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招生专业为我校各博士招生专业(以招收工科博士为主)。公开招考计划中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该计划根据报考人数和报考专业统筹分配。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通过“全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平台”审核。(3)“军地联合培养计划”,我校与陆军工程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专项计划。该计划根据联培单位的需求统筹分配,含在各学院招生计划中。学生在读期间按照双导师制模式培养,由双方导师共同制定培养计划,在我校完成课程学习后至陆军工程大学进行课题研究和科研实践工作。报考的导师和研究方向详见附件4。注:机械工程学院计划含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计划;化学与化工学院计划含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计划;经济管理学院计划含知识产权学院计划。1、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将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联系电话:025-84303162;传真:025-84315498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