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招3600余人!复旦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11-15 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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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或专业领域掌握坚实全面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学术研究工作能力或承担专业实践工作能力,在学术研究或专业实践领域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与方式


全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3600余人。全校招生总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视生源情况和人才培养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普通招考均采用“申请-考核”制进行选拔,各院系具体选拔办法另行公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选拔办法另行规定。


三、报考条件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


应届硕士毕业考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其中硕士阶段在国(境)外就读的考生还须在录取当年博士生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此类考生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②已修完至少5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③已在所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过1篇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排名前五名)。


(3)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定向就业的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工作时间原则上应在8年以上,并且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主持或者作为核心成员实质参与过重大工程科研项目,在相应领域发表过科研论文或获得过发明专利。


说明:我校部分院系不接受国(境)外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具体见各院系“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和招生专业目录备注。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高考体检标准)。


5. 符合招生院系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 考生应于2024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gsao.fudan.edu.cn,以下简称学校研招网)“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如有调整,将在学校研招网提前通知。


经研究生院批准,招生院系可对报名时间进行调整,并提前在学校研招网或院系“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中公布。


新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至30日,“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见两学院网站。


2. 考生在报名时必须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所需材料(包括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报名费250元,在网上报名时支付。


3. 考生在报名时应提供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生者,还应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 考生应在招生院系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方式和指定材料清单,提交报考申请材料。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或缺失必要材料者,按放弃报考处理。


5. 考生应承诺所有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报考或入学资格。


6. 招生院系在考生完成报名和提交材料后,对其身份证件、学业水平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在考生进入复试考核时,对其身份证件、学业水平证明材料等原件进行核验,未通过核验者不予复试考核或复试考核无效。


7. 招生院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有疑问的,可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8. 我校2025年如有新增博士生招生项目、未完成招生计划,可发布公告再次接受考生申请,报名时间、方式将在学校研招网另行通知。


五、考核


1. 招生院系按照公开发布的“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根据对考生申请材料审核、初试结果(如有),择优确定各学科专业的差额复试考核名单,进行复试考核。考核时间、地点由招生院系另行通知。


2. 我校2025年不举行学校层面的公共外语统一考试,院系可自行组织公共外语或专业外语考试。上海医学院各招生单位的专业英语笔试时间暂定2025年3月8日上午,具体考试安排另行提前通知。


3. 我校两院院士和文科一级教授、资深教授可以以“自主选拔”方式招收博士生,选拔办法按学校要求执行。


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①政治,加试时间暂定2025年3月8日下午,人文、社科类考生加试《马克思主义著作选读》,理科、工科、医科类考生加试《自然辩证法》。②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时间、地点由招生院系另行通知。加试科目均为线下笔试。


六、录取


学校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数,综合考虑考生的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进行录取。复试考核阶段单科成绩不及格的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学费、奖助和住宿


1. 按照国家规定,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万元,按学年收取;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请考生关注我校财务处网站(网址:https://cwc.fudan.edu.cn/)“信息公开”栏发布的教育收费公示。


2. 我校不断充实完善奖助体系,为博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进行资助和激励,现行奖助体系包含生活津贴、学业奖学金、岗位助学金和其他奖助学金等。其中面向各学科优秀生源设置“相辉奖学金”,近期在学校研招网公布新的评选奖励办法。考生可向报考院系咨询奖助信息。


3. 我校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经学校批准的有关专项计划招录的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博士研究生宿舍区域包括北苑、江湾、西苑、张江等生活园区,经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后,根据各园区住宿资源情况统筹安排。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住宿期限以录取时的学制为限,延长学习年限的原则上不再安排,如确有住宿需要应再次申请,由学校统筹。专项计划招录的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住宿期限根据专项计划整体安排确定。


八、相关说明


1. 我校2025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预计11月下旬在学校研招网公布。各招生院系分别制定“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11月中下旬在学校研招网和院系网站公布。


2. 我校2025年新增“人类学”一级学科,在哲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等院系招生;新增“法律”和“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在法学院和公共卫生学院招生。


3. 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培养。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获得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认可的相同或相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报考“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试点项目”(研究方向为“5+3+X”项目)的考生同时须是复旦大学附属医院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在培人员,且入学时须在基地。考生有定向工作单位的,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提供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具体要求详见院系“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


4. 招生专业目录中代码第五位为“Z”的专业是我校的自设专业,姓名后带“*”的导师是我校兼职导师。


5.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录取通知书发放前分别与学校、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关系,学校不承担其个人工资、福利待遇和医疗费用。考生应慎重、如实填写就业方式,报名阶段结束后原则上不再更改。


6. 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我校学籍管理规定,应予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7. 如无特殊规定,我校2025级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或4年;基本学习年限结束尚未达到毕业要求者,可申请延长但累计不得超过2学年。


8. 我校2025年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17人(其中南疆高校教师专项2人),近期在学校研招网另行发布报考须知。


9. 报考我校“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研究生”专项,以及我校与西湖大学联合培养项目、与上海数学与交叉学科研究院联合培养项目的考生,请同时关注相应的招生简章。


10. 获得所在学校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25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办法见《复旦大学2025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拟录取工作已完成。


11. 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见《复旦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12. 我校2025年面向具有世界一流水平海外高校中国籍优秀本科毕业生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办法,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办法,以及招收外国籍博士研究生的办法,另行公布。


13. 本章程未及事项,以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学校解释为准。若教育部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结合实际做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在学校研招网公布。


九、咨询、申诉与监督

(一)咨询与申诉渠道

复旦大学代码:10246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网址:https://gsao.fudan.edu.cn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邮政编码200433)
电话:(021)65642673或65643991
传真:(021)65644159
邮箱:gs_admission@fudan.edu.cn

(二)信访举报

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部门
电话:(021)5566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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