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11-07 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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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


3、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直接攻博

获得本科所在高校2025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硕博连读

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2023级、2024级全日制非定向在学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须取得硕士阶段培养计划总学分的1/2及以上且成绩优良。


(3)申请考核制

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海外一流高校中国籍优秀本科毕业生(仅可报考“0703化学”一级学科下相关专业,按照直博生培养)。


5、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满足专项计划要求。


6、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考生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1)具备三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来自承担国家重大专项、科技支撑计划、重大工程、重点研发等项目的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骨干人员,或国家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工程技术骨干。

(2)经所在单位推荐,并同意考生按照定向培养的方式进行学习。


7、报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生专业与导师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导师等信息请登录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主页查询。


1、招生专业及导师查询网址:

https://yjszs.dlut.edu.cn/zsbm/zsml/bszsml/index/2025。


2、招生导师的个人主页查询网址:http://faculty.dlut.edu.cn。


三、学习方式及报考类别


1、学习方式:学术型博士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工程博士)学习方式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其中全日制学习形式招收非定向就业工程博士,非全日制学习形式招收定向就业工程博士。


2、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简称定向)和非定向就业(简称非定向)两种类型。全日制非定向博士须全脱产在校学习,其入学前须将全部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到我校;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在录取前与学校和所在单位签订相关协议,在上学期间,不转人事关系,不参与评选和领取学校的各类奖助学金,按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学费,原则上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四、考试方式


我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三种考试方式: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直接攻读按照《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简称接收推免章程)执行。


五、报名


(一)报名安排


报名前,考生应与意向导师充分沟通。经导师确定同意后方可进入报名环节。直接攻博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具体要求见接收推免章程;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均采用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网报系统进行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1、网上报名


考生于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17日间直接登录我校博士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zs.dlut.edu.cn/zsbm/logon)或访问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https://gs.dlut.edu.cn/yjszs.htm)点击右上角“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考生报名入口”进行注册、报名。


2、上传电子版材料


申请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考生须将下述材料的1-10项,按照《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见附件)格式要求按分项整合到一个文档,以PDF格式上传报名系统。证书、证件、成绩单、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等上传内容要求清晰可见,附件总大小不超过20M。


3、网报信息审核


1)报考导师审核:报考导师访问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https://gs.dlut.edu.cn/yjszs.htm)点击右侧“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博导审核入口”登录系统,点击是否同意报考;博导审核系统操作说明链接网址:https://gs.dlut.edu.cn/info/1173/15396.htm。


2)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外语是否免试。


(二)提交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硕士学籍、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在校硕士须提交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已获得硕士学历考生提交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已获得硕士学位考生提交硕士层次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科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已获得本科学历学位考生提交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士学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5、本科、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开课学校培养单位出具的成绩单,或有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的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出的开课学校成绩单)。


6、《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计划书》(见附件模版)。


7、两封报考相关学科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报考导师不可作为推荐专家撰写推荐信,如申请者报考博士生导师与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导师非同一人,则其中一封推荐信原则上由申请者攻读硕士期间的导师(硕士导师职称不受限制)撰写。推荐书具体格式详见附件模板。


8、外语水平证明材料(若无可不提交)。


9、科研能力学术成果证明材料(若无可不提交):


(1)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已获得硕士学位)或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

(2)参与科研、重大项目、课题、学术会议等标志性成果,已出版专著、发表论文、发明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科研成果,获得重要奖项等。


10、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需提交《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在职定向博士生报考申请表》(见附件模板)。其中报考高校思政骨干、高校思政理论课教师等专项的考生按照专项招生章程要求进行报名提交材料。


备注:


有关学籍、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认证下载,网址:http://www.chsi.com.cn。


六、考核与录取


(一)考核


1、资格审核


学校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初审,各学院应组成专家组对学校初审通过的申请者进行终审。终审应依据各学院制定的报考条件及审核标准对申请者的学习经历与成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综合评价,按照“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资格审查通过者由学院通知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2、外语考核


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的外语水平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者,可以免参加外语水平考核。


英语:

(1)英语六级≥425

(2)专业英语四级/八级成绩为“及格”及以上

(3)雅思≥6或托福≥80或GRE≥300/1300

(4)本研阶段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一年以上(须提供留学证明和留学期间成绩单),以学校审核结果为准


日语:

(1)日语六级≥425

(2)专业日语四级/八级成绩为“及格”及以上

(3)日本语考试N1级或N2级结果为“合格”

(4)本研阶段在日本留学一年以上(须提供留学证明和留学期间成绩单),以学校审核结果为准


俄语:

(1)俄语六级≥425

(2)专业俄语四级/八级成绩为“及格”及以上

(3)本研阶段在俄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一年以上(须提供留学证明和留学期间成绩单),以学校审核结果为准

不符合外语免考条件的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考试时间等安排详见招生网页通知),并需达到规定成绩。


3、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各学院负责组织。综合考核分为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每部分考核可以采取笔试、实验、面试和撰写科研报告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各学院确定。


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的具体要求及实施办法由各学院制定,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实施。


(二)录取


1、外语达到规定要求,思想政治考核合格,综合考核各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视为合格。


2、复试期间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及综合文化素质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各学院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导师的招生名额,结合复试成绩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4、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2025年9月入学(具体时间以学校新生入学须知为准),其中定向就业博士生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协议,个人档案及工资关系保留原工作单位;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规定向存档单位调取档案(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还需提交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七、学制、学费与奖助


1、学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博士阶段,不含直博生)的基本学制为4年,直博生的基本学制为5年,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的基本学制为5年。


2、学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万元/年(新增专业实际学费收费标准以辽宁省发改委最终批复为准),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为2万元/年。


3、奖助:学校不断完善和发展内涵丰富的奖助学金体系,设立了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生助学金、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生卓越奖学金等奖优项目,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扶困项目。学校不断推动博士生奖助学金改革,奖助学金额度大幅提高,博士生生活待遇水平显著提升。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基本标准为3100元/月,导师可以利用科研经费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助学金标准。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10800元/人·年。面向博士生群体增设卓越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学校为硕博连读考核合格的硕士生设立硕博连读专项奖学金,标准为1000元/月,从硕博连读考核通过后按月发放,直到转为博士研究生为止。其他未尽事项详见《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


八、相关信息查询


1、博士生招生的报名、考核、录取等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上进行公布,请及时查询:http://gs.dlut.edu.cn/yjszs.htm


2、外语考试大纲下载:http://gs.dlut.edu.cn/info/1174/10618.htm


3、各学院研究生招生负责老师联系方式查询网址:

https://gs.dlut.edu.cn/info/1174/10655.htm


九、其他


1、导师招收名额具体要求按照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2、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不应再报考其他招生单位。


3、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信息经网报审核后不予修改报考导师、报考专业、报考类别等信息。在报名或考试中,对违反招生规定或弄虚作假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


4、各类专项计划的报考须按照相关专项计划招生章程执行。


5、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入学前须将全部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到我校,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如果发现学生假脱产,将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6、对违反国家和学校招生规定取得入学资格或者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学籍,不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将当依法予以撤销。

7、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须获原定向单位同意或解除原定向关系。


8、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大楼610办公室)


联 系 人:姜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6395

电子邮箱: jiangzq@dlut.edu.cn、chenchen@dlut.edu.cn

邮政编码:116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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