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2025年将在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交叉学科等学科门类招收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风景园林七个专业学位类别招收攻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我校博士研究生采用本科直博、硕博连读、公开招考三种招生方式,其中,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均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择优录取。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分批次招生,相关专业招生计划如已完成,将不再进行下一批次招考。招生专业及计划数详见华南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目录所列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包含各招生方式计划数(不含部分国家专项计划),最终计划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的2025年招生计划数及各招生院系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4年,本科直博生一般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规定学制加3年,其他按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3.具有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二)以本科直博方式报考的考生,除满足上述“(一)基本条件”外,须为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质。(三)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考生,除满足上述“(一)基本条件”外,须为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具有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质的华南理工大学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须符合学校公布的申请条件。(四)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的考生,除满足上述“(一)基本条件”和学院(系)公布的申请制细则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报考时应已修完所有硕士课程并提供成绩单,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中,攻读境外学历学位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其中,获境外学历学位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只可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需同时符合下列各项要求:(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日期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2)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须提供学校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4)发表5篇及以上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国外学术刊物或被SCI、EI、ISTP检索的相关论文,其中第一作者论文不少于2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1项及以上省部级学术、科技奖励;或主持过1项及以上省部级科研或重大工程技术课题。本科直博招生按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程序报名、复试及录取,于2024年10月前完成;硕博连读招生流程另行发布;申请考核制招生流程如下:考生报名前应与意向报考导师联系确认导师是否有招生计划,报考导师不作为最终录取导师依据。所有报名考生均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1月15日。考生报名前应及时查看报考指引和公布的报考院系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并认真核实,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被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22日期间,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根据报考指引提示,按照报名时间分批登录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yanzhao.scut.edu.cn/)确认报考信息、提交相应资料,完成缴费。学历审核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补充材料,方可进行后续确认流程,否则报考资格无效。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须根据报考指引要求将申请材料于2024年11月25日前(以寄送邮戳为准)寄(送)各申请学院(系),如通过邮寄方式须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S),报名材料是否已被接收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查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学院(系)根据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审核的考生不予参加材料评审和综合考核。各学院(系)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员提交的学习成绩、学术科研成果、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获奖以及研究计划等方面材料予以评分。各学院(系)根据考生申请材料的评审成绩,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综合考核工作由各学院(系)组织。考核内容详见各学院(系)公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以及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考核时间由招生学院(系)自定(时间、地点以复试通知为准)。同等学力考生在综合考核阶段须加试由学院(系)组织的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一)我校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学习能力、学术素养等,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按照复试前公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在综合考核后进行导师、考生双向选择,在计划范围内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的资格审核结论和材料评审、复试成绩仅在本招生年度有效。未于本招生年度规定时间内参加审核、复试者,不予录取。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二)录取时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数将根据生源情况及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数适当微调。专业目录中部分导师为广西大学、贵州民族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兼职博导,只接受广西大学、贵州民族大学、桂林理工大学教师通过“对口支援专项计划”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计划”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招生计划及招录要求以教育部下达文件为准。各类国家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数综合考虑,择优录取。(三)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将人事、组织关系、档案转入学校全脱产学习,参与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已就业的考生在录取通知书发放前还需提供原就业单位的离职证明材料)。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自主择业。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在职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不参与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四)除招生专业目录中特别说明外,我校各学院(系)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院系一般不超过5%)。凡有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读的导师将不能再招收此类学生。我校定向就业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0%。国家专项招生计划不受以上限制。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40000元/年(国家专项计划以协议为准)。学校对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设立“校长奖学金”“助研岗位奖学金”“助教岗位奖学金”等,资助标准合计最低为每年58200元/人(各类专项计划以专项招生简章或协议为准)。信访电话:020-87113401(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笃行楼(2号楼)102室官方网址:https://yz.sc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