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学术不端!211通报:撤销学位

2025-08-19 4424

艾思科蓝官网-版头.gif


有一种追责是终身制,那便是学术不端。


近期,因学术不端而被撤销学位的消息频传。7月22日,太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发布《关于撤销岳某学士学位决定的公示》,该生论文经2023/2024学年度山西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定为不合格论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被认定为存在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可以撤销其学士学位资格。”该生毕业论文来源有严重问题,对其做出撤销学士学位的处理。


640 (23).png


同月,丽水学院也发布了撤销张某某学士学位的公示。理由是教育部在毕业生论文抽查过程中认为该生的毕业论文存在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其行为已构成学术不端。经丽水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撤销其学士学位。


而此前,2024年12月,澳门科技大学商学院一位管理学博士生,因发表的期刊论文存在抄袭行为,被期刊撤稿。经大学调查核实,决定撤销该生管理学博士学位,毕业证书作废


论文抄袭,是学术不端最常见的表现之一,它不仅是一种不劳而获的懒怠思维,更是对原创成果的藐视。2025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正式施行。据学位法第三十七条,学位授予单位撤销学位的三个条件之一便是: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被认定为存在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近年来,我国整治学术不端行为的力度不可谓不大,不仅抄袭剽窃者会受到处罚,院系、学校也会被一同问责。


2024年3月,教育部印发的《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强调对“论文代写买卖”“有组织打招呼”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要突出“严”的主基调。除了对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作出处分处理,多次发生学术不端行为的院系,其院系负责人将被问责。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高校甚至会被教育部约谈和责令改正,并列入教育部学风建设不良记录。与此同时,地方政府逐渐加强论文“回溯”的抽检力度,构建严密防线。


遏制论文抄袭代写在内的各种学术不端不良风气,终身追责是必要的制度红线。当下,我国正在通过法律规制、政策指引、教学科研机构自律、公众监督多管齐下,努力建设和谐、诚信的学术环境!


艾思科蓝官网-版尾.jpg

会议官网

扫码关注艾思科蓝订阅号 回复“0”即可领取该资料

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