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保障科研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2022-09-29 5989

学术不端问题是个世界性难题,学术不端不能仅作为偶发、独立的问题现象看待,它与法制环境、伦理规范教育、学术不端问责处理机制、学术评价机制、学术不端检测技术支撑系统等多个方面的要素相关,还应“由点及面”地排查分析科研领域中导致学术失范、诱发学术腐败的深层次风险隐患,反思补足国内学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方面存在的短板,塑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切实保障我国科研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1.推动针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立法,重塑学术公信力

学术不端事件频发和学术不端立法面较窄为国家立法介入学术不端处理提供窗口,也为重塑学术公信力提供契机。我国需要制定独立的针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立法以为涉及刑事、行政与民事责任的学术不端案件处理提供直接的法律参考,提高相关法律的适用性,重塑学术公信力。第一,明确针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立法的适用范围和行为处理程序。鼓励科研院所遵守针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立法并制定符合自身情况的学术不端处理政策。在处理程序中,完善救济程序,为被举报人提供正当的申述程序以及为其保留恢复名誉、职位的窗口。第二,注重学术造假行为认定“分级制度”,推进学术造假的“精准治理”。根据学术造假行为的表现、性质、恶劣程度和社会影响等指标对学术造假行为进行分级鉴定,对每一级学术造假行为予以清晰界定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惩处措施。做到学术造假治理有章可循,在保护科研积极性的前提下既要避免过度打击又要精准打击。第三,立法建立全国联网的学术诚信数据库,实行学术诚信在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和评奖评优中的一票否决制和终身追查制度。


2.成立国家学术诚信办公室,统筹学术不端治理

在国际上,设立统一处理学术不端事宜的全国性机构已是重要趋势,如美国的法律总顾问办公室(OGC)、英国的高等教育独立审判员办公室(OIA)、法国的研究诚信办公室(ORI)等。虽然我国科技部早已设立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成立了监督委员会,但是二者学术不端的监督和处理仅限于内部,并未面向全国学术不端事件。当下,有必要将学术不端治理纳入国家诚信建设体系的顶层设计框架,以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和监督委员会为依托成立“国家学术诚信办公室”。国家学术诚信办公室主要职责有:负责制定学术诚信的国家标准;负责统一受理学术诚信问题的举报和调查,避免以往学术机构“自己人查自己人”的打假模式;负责监督大学学术不端,并为国家出台学术诚信政策提供建议与咨询服务;负责学术诚信检测技术开发并搭建国家学术诚信培训框架,提供学术诚信培训服务;负责发布“中国学术诚信年度报告”等。除此之外,为推进学术诚信治理的专业化,建议国家学术诚信办公室设立学术诚信专业审查委员会,建立审查专家库并实行审查团回避制度和审查申诉制度。


3.深入贯彻落实科研评价制度改革,推动学术不端的源头治理

长期以来,我国亟须打破科研评价的“五唯”制度惯性,深入贯彻落实“质量、绩效、贡献”导向的科研评价制度。基于论文造假行为发生规律,尤其是要改善临床医学、工程等领域的评价晋升方式,切实推进反“五唯”进程。第一,要完善“同行评议”和“社会评价”制度。加大科研成果转化、专业能力、技术创新和实际应用价值在应用型学科人才评价标准中的权重,大力扶持第三方学术评价机构发展。第二,要切实破除SCI论文和影响因子崇拜,在各种考评指标体系中适当降低SCI论文和影响因子的权重,逐步降低或取消SCI论文的政策性奖励,鼓励高质量论文投向中国期刊。第三,要实行长周期科研评价方式和科研试错容错机制,为科研人员营造更加宽松的评价环境,允许科研人员试错,让专业技术人才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深耕专业、潜心研究,不断提升原始创新能力。


4.培持第三方监督机构,完善学术诚信监督体系

内外部监督体系薄弱是我国学术不端治理乏力的原因之一。第一,在内部监督体系方面,一是大学需要建立健全学术公示制度,使学术造假受到同行和公众的监督,加大学术造假行为的曝光率;二是大学需要建立学术诚信档案制度,在尊重和解放科研生产力的前提上,设立科研工作者学术诚信负面行为清单。第二,在外部监督体系方面,国家需要加强培养并扶持第三方监督机构。同时,国家学术诚信办公室须认可第三方监督机构所提供的学术诚信咨询、培训服务等,并给予资金扶持、学术诚信治理相关业务合作机会等,为发挥第三方组织的学术监督咨询作用创造条件。除此之外,作为独立组织处理学术不端,第三方监督机构自身须达成关于学术诚信的一致性意见,如学术不端处理认定标准的一致性,学术不端处理程序的公平性、正当性以及学术不端处理结果的透明度等。


5.打击学术黑中介服务,优化学术服务行业监管体系

期刊出版业和第三方论文服务中介是学术造假的“温床”,我国需要警惕以经济暴利为目的、与第三方论文服务中介相互勾结的“掠夺性”期刊。建议持续推进国际掠夺性“水刊”黑名单制度建设,由“国家学术诚信办公室”负责定期调查发布黑名单。在各类考核中对黑名单期刊上的发文不予认可,其版面费也不可在科研项目中报销。同时,建议对国内“掠夺性”期刊开展调查和整治,建立学术造假的期刊责任追究制度。对参与或放任学术造假的期刊,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通报、降级或取缔,严厉惩处支持或参与学术造假的期刊工作人员。建议加强对第三方论文服务中介机构的监管与治理,严厉打击论文买卖黑市和造假行为。开展论文服务中介机构经营范围大审查,严厉处罚违规经营企业。开展论文服务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增加“黑中介”的曝光率,对一些不法中介予以严厉处罚或取缔。


6.构建全生命周期学术诚信教育体系,提升学术共同体内部治理能力

学术治理需要回归学术本真,即学术研究与发表的本真意义是让真理得以传播与应用。要建立贯穿中小学教育、大学教育直至科研人员职业教育全生命周期的学术规范养成体系。在中小学科普教育中重视科学精神塑造;在本硕博学生培养中加强学术伦理教育和学术规范训练;在科技工作者中注重职业规范教育;特别是在权威学者中要着重推进学术道德水平和学术道德领导力建设。要坚决破除知名专家“乱领衔”“乱署名”“乱咨询”的现状,切实发挥权威学者在构建高质量学术治理体系和提升学术治理能力方面的引领表率作用。同时,不断增强学术共同体的荣誉感与使命感,授予学术委员会等学术治理机构更加权威有力的学术造假调查处置权,推进学术共同体的学术伦理规范建设、学术自律,增强学术共同体自我净化功能。


7.深化中国学术不端治理理论建设和国际协同,提升学术诚信国际形象

深化中国学术不端治理理论建设,提升学术诚信国际形象:第一,要加强学术诚信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如设立学术诚信专项研究基金,促进本土化学术诚信理论发展以及学术不端的中国式治理方案探索;第二,要加强学术不端治理研究共同体建设,扩大学术诚信交流,通过举办学术诚信论坛汇聚学术诚信研究领域的学者、专家以及第三方监督机构代表,共同探讨学术不端问题、交流学术不端治理经验和学术诚信研究成果;第三,要加强学术不端治理的国际协同,与国际学术诚信组织和机构包括国外专业学术打假机构、NGO(非政府组织)等建立联系、签订备忘录,定期交流学术诚信数据,掌握全球学术不端概况,同时积极为全球学术不端治理提供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


8.加强技术创新,完善学术不端治理的技术支持体系

加强技术开发和数据库建设,完善学术造假治理的技术支持体系。第一,考虑利用DOI(数字对象唯一标识符)、二维码、身份码等技术手段,对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学术期刊、学术工作者等进行全过程的身份识别和问题追踪,做到问题论文可以迅速识别和定位相关责任者。第二,建立全国联网的学术诚信数据库,动态更新学术不端信息,对典型的学术造假行为和责任人进行公布。第三,利用信息化和人工智能技术,加强学术不端检测软件开发以及学术不端发现方法的研究,建立全国统一的学术不端监督检测专题网站,并明确其学术不端处理职能范围,如学术不端举报接收,学术不端预调查、正式调查,学术不端检测以及学术不端处理结果发布等。


随着时代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学术不端的形式不断演变,学术不端的甄别与预防难度也在不断提升。学术不端治理理论研究不仅关乎国家基础研究体系发展,更是关联我国在学术诚信领域的国际形象。


版权声明:文章来源互联网,分享只为学术交流,如涉及侵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修改或删除。

扫码关注艾思科蓝订阅号 回复“0”即可领取该资料

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