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元军,男,辽宁大连人,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大连海事大学法学学士(1998);大连海事大学法学硕士(2001);清华大学法学博士(2011)。 荣誉奖励: 1、 论文:《第三人过错所致海洋环境损害的责任承担》,获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海事海商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2013年年会优秀论文二等奖; 2、 论文:《海上责任保险人责任限制模式选择》,获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海事海商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2011年年会优秀论文三等奖; 3、 论文:《船舶碰撞连带责任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冲突与协调》,获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海事海商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2009年年会优秀论文三等奖; 4、 论文:《论违反保险合同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解除权与撤销权的竞合》,获中国海商法协会2009年优秀论文评选三等奖; 5、 论文:《论实际承运人》,获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1999年年会优秀青年论文一等奖。 代表性成果: 9、 《论实际承运人》,徐学鹿主编:《商法研究》第1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版。 (二)著作 1、 胡正良主编:《海事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2版。(第八章作者) (三)课题 1、 主持司法部项目:《海洋污染损害救济措施优化配置研究》(2013); 2、 主持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海上油污损害赔偿立法模式转型与风险分担机制社会化研究》(2011); 3、 主持辽宁省教育厅项目:《比较法视野下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研究》(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