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
王彦君
  • 所属院校:
    大连海事大学
  • 所属院系:
    法学院
  • 研究领域:
    --
  • 职称:
    学生
  • 导师类型:
    --
  • 招生专业:
    --
个人简介

个人简介

王彦君,男,汉族,1956年3月出生,黑龙江省海伦市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1974年参加工作,现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正厅级)、一级高级法官。中国海商法协会副主席、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学习经历 1978年9月至1982年7月: 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获法学士学位; 1989年1月至1990年1月:赴加拿大多伦多大学(TORONTO UNIVERSITY)法学院进修国际商法; 1998年9月至1999年6月:赴英国伦敦大学(LONDON UNIVERSITY)研究生院进修英国商法,包括投资、金融、和保险法; 2001年6月至2002年5月:就读美国天普大学(TEMPLE UNIVERSITY)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82年9月至1985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华北组任书记员; 1985年1月至1994年1月: 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现国家法官学院) 先后任讲师、 教务处处长; 1994年1月至1998年9月: 最高人民法院交通运输审判庭任审判员; 1998年9月至2000年9月: 最高人民法院交通运输审判庭任副庭长; 2000年9月至2001年6月: 最高人民法院第四民事审判庭任副庭长; 2001年7月至今: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2003年7月至2004年7月:挂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专业特长 1、熟谙中国海商海事法律,系统掌握英美海事法律制度和审判理念。对我国及世界海上航运、船舶管理、海上保险等海事法律制度具有较深的研究。参与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起草工作。自1998年以来,主持起草了几乎所有海事司法解释并负责审核、把关,包括海上保险合同、无正本提单放货、船舶碰撞、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油污民事赔偿责任等司法解释。作为中方专家组成员,先后参加了国际旅客运输雅典公约、燃油污染民事责任公约等一系列国际条约的谈判工作。 2、熟悉国际商事法律。先后在加拿大多伦多大学、英国伦敦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进修学习,对国际贸易、信用证、跨国投资、国际金融和保险,国际仲裁等商事法律制度具有深入了解。 3、法律实务经验丰富。多年在最高人民法院从事涉外商事及海事海商审判工作,长期担任交通运输庭、民四庭副庭长,主持或分管全国涉外商事及海事海商审判工作。参与了许多复杂、疑难海事海商案件的审判与协调工作,熟悉相关司法政策。对提单、船舶碰撞、海上保险、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油污民事责任、航运代理、以及涉外仲裁、外国仲裁的承认与执行进行过深入研究。 4、具有较高管理水平。长期在中央机关担任部门领导职务,行政管理经验丰富,善于激发团队凝聚力,能够应对、处理复杂工作局面。 5、能够使用英语交流与工作。在英语国家进修学习多年,英语书写及口语表达流畅,能够熟练运用英语进行交流与沟通,多次参加国际会议并作主题发言,曾与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法官、学者以及国际海事组织等国际性组织交流合作。 王彦君同志在最高人民法院长期从事办案、制定具有司法政策意义上的司法解释和对下级法院进行业务指导等领导工作,兼任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海商法协会副主席等社会职务,养成较高的政治素养、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大局意识,工作责任心强,遵守工作纪律,善于协调组织团队一起工作并完成任务。

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