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再芝,1979年6月生,男,江西金溪人。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2008年6月毕业于广西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近年来主要从事民商事法律方面的研究,发表论文二十篇,其中在《政治与法律》、《江西社会科学》、《广西社会科学》等全国中文法律核心期刊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论文8篇。参与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三项,主持及参与省社科规划项目和教育厅高校人文项目六项,主持江西省检察院检察理论项目、校级科研项目及抚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五项。 一级学科:法学 二级学科:民商法学 讲授课程:民法学、物权法、婚姻家庭继承法、人格权法 公开出版专著与教材 1、《金融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12月版 科研项目 1、《法学专业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模式探讨》,江西省教育厅教改课题基金项目, 2、《和谐社会与农村平等受教育权保障机制研究》,江西省教育厅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基金项目, 3、《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中生态公益林市场化补偿机制的构建——以民商法为视角》,江西省高校人文课题项目, 4、《抚州市民间婚约现状调查与法律规制分析》,抚州市社联社科规划课题基金项目, 5、《诚信抚州与个人信息征信系统的合理规范》,抚州市社联社科规划课题基金项目, 6、《域名的性质与法律规制》,东华理工大学校长基金项目, 7、《农用地休养生态补偿法律问题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8、《农村股份合作社成员财产权利法律完善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9、《林权改革视阈下公益林生态补偿法律问题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10、《关于民俗习惯在司法审判中的运用分析》,江西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11、《农地使用权流转中的法律问题》,江西省社科规划项目 12、《我国特殊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缺失与完善研究》,江西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 13、《中部地区崛起背景下的江西农村教育公平问题及对策研究》,江西省教育厅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基金项目 14、《召回制度法律责任的若干问题研究》,江西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 15、社会信用机制的构建与规制研究,抚州市社科联 16、抚州市转型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矫治制度研究,抚州市社科联 17、我国产品责任之构成要件研究,东华理工学院校长基金 教学业绩 1、历年所讲授《宪法》、《民法》、《物权法》、《婚姻家庭与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等均获评网上评教四星级课程 2、《宪法》、《物权法》被学校认定授课质量优秀课程 获奖情况 1、2003年获东华理工学院校级教学成果三等奖. 2、2006年度校青年教师优秀论文二等奖 3、2008年度东华理工大学校级教学成果三等奖 4、2009年度东华理工大学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5、2008年度校“三育人”先进个人 6、多次获民盟江西省委“优秀盟员”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