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晓梅,女,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1965年11月出生于沈阳市,现为东北大学文法学院法学专业讲师,博士。 教育背景:1985年-1988年就读于东北大学分院;1992年—1995年就读于东北大学文法学院,获硕士学位;2002年—2008年就读于东北大学文法学院,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1988年-1992年在沈阳市热力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任助理工程师;1995年3月任东北大学文法学院法学系教师。 开设课程:本科生“商法学”和“经济法学”(非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美国公司法”。 发表论文:在《国家行政管理学院学报》《当代法学》《东北大学学报》《沈阳师范大学学报》《辽宁行政管理学院学报》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十余篇。 发表著作:2009年参著《中国社会科学类社团科学发展的战略选择》,2010年参编教材《国际商法》。 获奖情况:辽宁省社科联课题三等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奖;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