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安琪,女,1992年出生,讲师,博士,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环境法学。目前已主持校级教研项目2项,参与过国家社科基金、安徽省社科规划项目。在《商业研究》、《电子政务》、《北方法学》、《学术交流》、《江汉学术》、《安徽大学法律评论》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其中CSSCI(含扩展版)论文、中文核心论文5篇,所发文章共被引用4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