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1964年2月出生,籍贯:安徽五河,学历:法学博士 1995年至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 2009-2010, 芬兰拉普兰大学法学院任教,并受聘为该校法学教授,讲授中国知识产权法, 中国合同法和中国宪法 教育背景 2002-2008,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职攻读民商法学博士研究生, 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4,作为美国国务院国际访问者项目的受益人,访问美国最高法院,美国国会,美国政府相关部门和知识产权权利人组织及哈佛大学等机构 1997年,在巴黎一大研修欧盟组织法, 欧盟人权法,欧盟竞争法和知识产权法等课程,并在欧盟议会实习。 1989-1991,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 1982-1986,安徽大学外文系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