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 1981年——1988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接受本科和研究生教育。1988年留校任教,从那以后始终与人大的命运相连。掐指算下来,自己也算是个老人大人了。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师从吕世伦和谷春德两位教授,研习西方法律思想史。十几年后,又拜曾宪义教授为师,获得法律史博士学位。 荣誉奖励 曾先后两次被评为先进个人: 1988-1989年,参加北京讲师团,在顺义县木林中学担任初中一年级(4个班)的英语教学,每周24节课; 2005—2006年,积极支持中组部的“西部对口支援计划”去援疆,挂职于新疆财经学院法学系。 代表性项目 “人类法律文明史——思想、制度、事件(案件)的考察”,人民大学科研基金(明德青年学者培育计划项目)2010年 “自然法思想对西方法律文明的影响”,人民大学科研基金,200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