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振春,男,讲师。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毕业。为本科生讲授《国际经济法》等课程。 参与课题.《国际金融监管法制的现代化及其对中国的启示研究》、《<商法学原理及创新创业实务>慕课建设研究》等课题的研究。 获奖情况:2006年集美大学优秀教师;2007年集美大学优秀班主任;2012年黄宗迎奖教金。 法律研究观:法律作为一种制度和工具,基于一定的条件而产生,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其所需解决的特定问题,法律也必须和终将服务于其存在的基础和必要条件及其所要解决的问题。要在法律之外寻求问题在法律之内建构制度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