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
欧爱民
  • 所属院校:
    湘潭大学
  • 所属院系:
    法学院
  • 研究领域:
    --
  • 职称:
    教授
  • 导师类型:
    博导
  • 招生专业:
    --
个人简介

个人简述:

欧爱民,男,1969年5月生,湖南省武冈市人、民进会员,法学博士、二级教授 、博士生导师。现为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校社科联副主席,湖南省法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首席专家。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湖南省高校学科带头人、湖南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等国家级、省部级人才工程,主要从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党内法规的教学科研工作。针对湖南省法治进程中所发生的个案,经常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中央电视台》、《湖南卫视》、《潇湘晨报》等新闻媒体发表法律意见,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在全国率先推出法学实践性教学的“当事人模式”,并因“以教学改革推进法治建设”,当选为2009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的法治人物、2010年度湘潭市十大新闻人物、CCTV2011法治人物湖南十佳、《湘声报》2011年面孔人物。


科研工作:

科研项目
1、《党规与国法关系的合宪性调适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7AFX008);2、《中国宪法事例分析的类型化研究》,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09BFX016);3、《宪法学中国化研究》,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课题(NCET-12-0723);4、《宪法实践技术路径研究》,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06JA820035);5、《党规与国法的相互关系与衔接研究》,中国法学会重点专项课题(CLS(2016)ZDZX07);6、《部门法的宪法规制——以违宪审查为视角》,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资助项目(03SFB2029);7、《关于坚持发展民主政治,纵深推进湖南全面依法治省研究》,湖南省社科规划办研究阐述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重大招标课题(17ZD09);8、《二元宪法论》,湖南省社会科学规划办课题(06ZC69);9、《湖南法治指数构成与推广应用研究》,湖南省社会科学规划办课题(12YBA285);10、《中国宪法事例的分析方法研究》,湖南省教育厅重点项目(09A098);11、 《教育行政案件类型及其诉讼程序研究》(XJK01BZ011),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 12、《行政诉讼特别程序研究》,湖南省教育厅一般项目 13、《宪法诉讼研究》,湘潭大学博士启动项目;14、《法律实践性教学“当事人模式”研究》,湖南省教育厅教改课题;15、《法学实践性教学的4M模式的理论与实践》,湖南省教育厅教改课题;16、《湖南省法学学科同盟章程研究》,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17、《法学实践性教学当事人模式的理论与实践》,湘潭大学教改课题;18、《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性教学“当事人模式”的理论与实践》,湘潭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19、《医疗设备行业管理体制研究》,20万,湖南省工商管理局课题;20、《衡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15万元,衡阳市人民政府;21、《湘潭市权力清单编制工作》,8.1万元,湘潭市人民政府;22、《法治湖南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的编制》,15万元,湖南省司法厅。
主要代表性论文
1、《论宪法实施的统一技术方案——以德国、美国为分析样本》,载《中国法学》2008年3期;2、《论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宪法适用的技术方案》,载《法商研究》2008年第3期;3、《论法律明确性原则的宪法适用的技术方案》,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8年第1期;4、《聚众淫乱罪的宪法学透视——以制度性保障为视角》,载《法商研究》2011年第1期;5、《论基本权利保障的技术方案——基于数学思维的分析框架》,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10年第2期;6、《德国宪法制度性保障的二元结构及其对中国的启示》,载《法学评论》2008年第2期;7、《论市民宪法》,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5年1期;8、《立宪主义语境下对我国宪法权利属性的考问》,载《法学评论》2006年第2期;9、《我国犯罪概念的宪法学透视》,载《法商研究》2006年第4期;10、《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就业院校歧视》,《光明日报理论版》2015年05月11日

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