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述:
刘梅湘,女,汉族,1963年3月出生,湖南石门人。法学博士,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0年考入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刑事侦查专业,1984年7月毕业,获学士学位;2008年获湘潭大学诉讼法学博士学位。 主要从事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的教学与科研工作。曾在《法学研究》(国家一类期刊)、《现代法学》、《中国刑事法杂志》、《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人民检察》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
科研工作:
主持的科研项目: 1、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侦查中的网络监控法制化研究》,项目编号:09BFX077,经费:10万元,2009年—2012年。2、主持湖南省社科规划基金资助项目,《刑事审判前程序理论与改革研究》,项目编号:05YB48,经费:0.8万,2005年—2007年。3、主持湖南省教育厅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程序保障机制研究》,项目编号:09K030,经费:2万元,2009年—2011年。4、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项目,《职务犯罪特殊侦查措施研究》,项目编号:GJ2009D03,2009年—2010年。5、主持湖南省教育厅划块项目,《刑事侦查程序研究》,项目编号:01C111,经费:0.5万,2001年—2003年。 6、主持湘潭大学科研处项目,论有组织犯罪的特点及侦查对策,项目编号:943206030,经费:0.1万,1994年—1995年。 参与的科研项目: 1、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 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与立法变革,项目编号:07SFB2026,经费:5万元,2007年—2009年,排名第一。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中国刑事诉讼法制的完善》,项目编号:02BFX003,经费:2万,2002年—2003年 ,排名第三。 3、湖南省社科规划基金资助项目,《权力与权利之冲突与整合—刑事诉讼法制本土化研究》,项目编号:05ZC43,经费:0.8万,2005年—2008年,排名第三。4、湖南省教育厅划块项目,《刑事诉讼被害人权利保障制度研究》,项目编号:05C120,经费:0.5万,2005年—2007年,排名第四。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证据运用问题研究》,项目编号:99BFX014,1999年—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