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
廖永安
  • 所属院校:
    湘潭大学
  • 所属院系:
    法学院
  • 研究领域:
    --
  • 职称:
    教授
  • 导师类型:
    博导
  • 招生专业:
    --
个人简介

个人简述:

廖永安,教授,博士生导师,1972年1月出生,湖南安化人,中共党员,现任湘潭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湖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重点学科负责人,国家级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湖南省调解理论研究基地首席专家,湘潭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精品课程“诉讼证据法学”主持人。兼任湖南省法学会副会长、湖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检察学会副会长,湖南省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术带头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湖南省首届优秀青年法学家、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湖南省青年社会科学研究“百人工程”人才培养对象、湖南省理论学习服务体系第一批省级服务专家、湖南省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湖南省最具影响力的法治人物、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获得者。1990年考入湘潭大学法律系,先后于1994年、1997年获法学学士、硕士学位;2001至2004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攻读博士学位;2004至2006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10至2011年在美国马萨诸塞州立大学波士顿分校做访问学者。1997年6月留校任教,1998年、2001年、2004年先后破格晋升为讲师、副教授、教授。自2005年起,先后任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党委书记,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党委书记,院长;2015年8月任湘潭大学副校长;2015年9月任湘潭大学党委委员。主要从事民事诉讼法学和证据法学的教学研究工作,先后独著学术著作3部,与他人合著学术著作10余部,主编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一部,其他教材6部,在《求是》、《中国法学》、《中外法学》、《人民日报》等报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大项目1项、青年项目2项,省部级项目10余项。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中国法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一等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等奖励10余项。


科研工作:

科研项目
1、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民事审判权作用范围研究》2005-2008(05CFX023) 2、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民事诉讼制度专题实证研究》2008-2010(08CFX043) 3、主持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研究》(2007-2009) 4、主持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大委托课题:《湖南工程建设领域司法保障问题研究》(201OWTA06),2010-2011 5、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重点项目:《民事执行监督的程序设计》,GJ2009B07(2009-2011) 6、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民事审判权作用范围研究》2005-2007(2005037406) 7、主持司法部项目:《诉讼费用研究》2004-2006(04SFB2025) 8、主持最高检察院理论研究项目《民事诉讼程序监督的立法研究》(2006-2008)(GJ2006D09) 9、主持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课题:《诉讼费用制度的改革与诉讼救助制度的完善——以实现当事人裁判请求权为考察基础》(2003-2005)(03A047) 10、主持湖南省教育厅重点课题:《诉讼费用制度的改革与诉讼救助制度的完善——以实现当事人裁判请求权为考察基础》(2003-2005)(03ZC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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