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述:
刘朝宽:男,法学博士,研究员,中共党员,现任四川省司法厅副厅长。
科研工作:
1994年参加《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的调研、草拟、论证;2000年作为《四川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立法起草五人小组成员,参与该条例的调研、草拟、论证、解释等工作;2003年参与四川省社科基金项目《犯罪防控研究》和《司法鉴定制度研究》;2004年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调研、草拟、论证工作;2004—2005年参加《公证法》和《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论证;2003—2004年,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课题起草小组唯一的西部成员。
教育背景:
1984年9月-1986年7月,四川电大党政管理专科脱产学习。1990年3月-1990年9月,内江市委党校学习。1994年2月-1994年8月,中国政法大学进修;1994年9月-1996年7月,西南民族学院法律本科脱产学习。1997年9月-1999年7月,四川大学法学院研修班毕业;1998年3月-1998年6月,省委党校中青班学习;2001年10月,苏格兰格拉斯哥大学学习交流;2001年9月-2003年7月,美国百林顿大学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6年6月—7月,英国剑桥大学学习。2006年9月至2010年,中国政法大学06级博士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