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述:
张剑,男,高级法官,法学硕士,现任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科研工作:
《羌族民俗与刑事司法调解》,发表于2013年《四川审判》第3期; 《自首立功问题研究》,发表于2014年《四川审判》第4期
教育背景:
1988年10月至1991年7月, 绵阳市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文专业学生(大专);2000年6月在西南政法大学应用法学专业本科毕业;2005年12月在四川大学法律专业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