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述:
何永红(1971、1--),教授,获浙江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学位。2012年访学美国麻省大学,2017年访问德国柏林经济政法大学。现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与行政法基本理论、地方治理创新与法治发展等。已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二项、国家教育部人文哲学社会科学课题一项、浙江省人文哲社重点课题一项、浙江省人文哲社一般课题一项、浙江重点教材一项,其他课题10余项。已获浙江省政府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1项,浙江省社科联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其他科研奖项近10项;获得浙江省优秀教材奖1项。
科研工作:
出版《基本权利限制的宪法审查——以审查基准及其类型化为焦点》(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现代行政法》(浙江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地方治理创新与法治发展的浙江经验》(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和《地方治理创新的样本研究——以宁波地区为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版)。
在《现代法学》、《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吉林大学社会科学报》、《浙江社会科学》、《理论与改革》、《社会主义研究》、《中南大学学报》等核心期刊共发表论文近30篇。
浙江省宪法与地方立法研究学会理事,浙江省公共管理学会理事。宁波市行政复议与行政立法专家。
主持《法规审查标准研究》和《基层民主协商机制的法治化研究》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主持完成国家教育部人文哲社项目《法规审查标准研究——德、美类型化体系的比较与借鉴》、浙江省社科规划重点项目《基本权利限制的宪法审查:以审查基准的类型化为焦点》等各1项,主持浙江省社科规划一般项目《宪法社会保障权的实现机制研究》、浙江省重点教材《行政法》和《北仑区“十三五”法治政府建设研究》等项目各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