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述:
基本信息
姓名:徐伟
性别:男
出生:1985年12月19日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宁波大学法学院(邮编:315211)
电邮:xuwei4@nbu.edu.cn
现职
宁波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硕士研究生导师
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法学)秘书,2014年3月至今
宁波大学互联网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电子商务研究所所长,2015年9月至今
宁波大学司法实务研究中心司法案例研究所所长,2015年5月至今
学历
2010.9-2013.6 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民商法学,师从彭诚信教授)
2007.9-2010.3 宁波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电子商务法,师从刘满达教授)
2003.9-2007.6 宁波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国际经济法)
访学经历
2015/09/20-2015/12/19 台湾“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访问学者
培训经历
2014.07 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法与经济学暑期学校,学员
研究志趣
网络法(电子商务法、网络侵权等)、法律实证分析、民法、法律经济分析
科研工作:
若未特别注明,均为独立作者
1.《重估网络购物中的消费者撤回权》,《法学》2016年第3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16年第7期全文转载。
2.《网络侵权治理的中国经验及完善建议》,《社会科学战线》2016年第6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2016年第8期全文转载。
3.《为何民法要分物权和债权》,《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社科版)》2016年第6期。(第二作者)
4.《网络侵权治理中通知移除制度的局限性及其破解》,《法学》2015年第1期。
5.《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认定新诠》,《法律科学》2014年第2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2014年第6期全文转载。
6.《通知移除制度的重新定性及其体系效应》,《现代法学》2013年第1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2013年第5期全文转载。
7.《网络服务提供者连带责任之质疑》,《法学》2012年第5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2012年第10期全文转载。
中国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理事,2017年1月至今
浙江网络法治研究会,理事,2016年10月至今
均为课题负责人
1.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基础理论研究”。
2.2016年度宁波市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共建研究中心研究课题“宁波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制约及其破解对策研究”。
3.2015年国家旅游局规划项目“在线旅游中旅游者权益综合保障机制研究”。
4.2015年浙江省软科学研究项目“大数据挖掘技术引发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利益冲突及法律应对研究”。
5.2014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论自媒体时代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的归责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