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旭光,男,汉族,1979年生,山东蓬莱人,法学博士。现为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人文学院法律硕士研究中心副主任,廉政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理事、北京法律谈判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入选“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英才计划”、华北电力大学“青年骨干教师支持计划”(2013.09-2016.09)。 主要从事刑事诉讼法学、律师学、证据法学的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纵向课题9项,项目经费100余万元。在《政法论坛》《法律科学》等核心专业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出版专著2部,教材2部,主持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一门。 教学课程: 本科生:刑事诉讼法学,2007年起,64学时; 法学硕士研究生:刑事诉讼法专题、比较刑事诉讼法专题,2010年其,32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