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红,女,1974年4月生。19997年毕业于河南生信阳师范学院政法系,获学士学位,1997年6月、2003年6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得民商法学硕士学位、民商法学博士学位。2009年被聘为副教授,2018年被聘为硕士导师。工作期间以独著或合著形式发表论文十余篇,参与多部教材的编写工作,主持课题多项,以主研人员身份参与课题多项。主要承担民法学、物权法、婚姻家庭继承法、民法总论、民商法专题、外国民商法等本科教学研究工作和研究生教学研究工作。 教学课程: 民商法专题,2007年-2019年,32学时,70~90人(本人讲32学时) 民法总论,2011-2019年,32学时,15~25人 (本人讲32学时) 物权法,2011-2019年,32学时,20~30人 (本人讲32学时) 民法学,2019年起,64学时,18人(本人讲64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