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所985大学打破导师“终身制”!导师“铁饭碗”不稳?

2020-12-25 4929

“导师要身正学高,不仅要‘授业’,更要在‘传道’上下功夫,要形成良好的‘门风’。”12月21日,天津大学校长金东寒在研究生导师“求是论坛”上曾如是说道。 


在“求是论坛”上,天津大学宣布正式将育人能力提升纳入导师的年度必修课,打破以往“一次培训、终身免考”的导师认定机制。导师育人能力培训必修课包含了:思政教育、能力提升、文件解读、法律意识、心理健康等多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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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新老教师,均需完成课程培训,新聘导师需获合格证书后方可招收、指导研究生;同时培训结果也将作为导师岗位选拔及招生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除天津大学外,今年7月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大学也出台了类似规定,加强对导师师德师风、科研水平等审核条件的把关,严守导师招生门槛,逐步探索打破导师终身制。



什么是“导师终身制”?

“导师终生制”从何而来? 


其实,在我国出台的各种制度规定中,研究生导师从来都不是一个“终身制”的职位,各高校也都有专门针对研究生导师的聘用机制。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导师一旦被聘用,除非出现重大违规违纪现象,导师职称通常将一直延续到退休,其间几乎没有任何退出和中途考核机制。


 在这样的制度下,这其实已使也得研究生导师资格形成了类似于“终身制”、“铁饭碗”的特殊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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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往,在一劳永逸的“终身制”下,弊端逐渐显露。导师身份固化,难免使得部分导师惰性滋长,产生“职业倦怠症”,对于知识更新、素养提升缺乏动力。


同时,高校人才换代慢,教学方式僵滞、也不利于推进高校教育实力的发展。加上近年来,高校教师学术不端行为频出,对学生,学校,社会皆会产生重大影响。



打破“导师终身制”成必然趋势 


近段时间以来,研究生教育改革的话题热度始终不减,打破“导师终身制”也并非一个新鲜话题。 


早在2000年,北京大学就开始试点实行博士优导师奖、博士差导师罚的制度,是国内最早尝试打破导师终身制的高校。2003年,中山大学也尝试对除附属医院外的全校教师推行职务聘任制,将教师职务的聘任分为“有固定期限聘任”和“无固定期限聘任”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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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与教育事业的发展,研究生导师队伍日渐庞大,2020年研究生导师已达到46万人,打破“导师终身制”已成高等教育改革的必然趋势。


 2020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也明确提出,要加强导师队伍建设,严格质量管理、校风学风,引导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对于导师而言,当高校导师不再是“铁饭碗”,这便调动了老师的积极性和创新性,让新教师看到了希望和机会,让老教师也产生了紧迫感和危机感。


从长远发展来说,这也有利于高校更多、更好地引进人才,极大限度的调用所有的教师资源,提升高校教育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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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打破“导师终身制”,完善研究生教育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并不在一早一夕能够完成。


但是,我们需要更多的高校听得见自上而下的改革之声,锐意改革,打破导师认定机制。同时,也相信随着社会对于高等教育的重视,以及相关制度的不断出台与完善,我国的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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